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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在校被学姐罚深蹲致残:不能仅仅是伤害@成都万通未来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成都万通07-12分类: 行业前景

因发生在学校的一次体罚,14岁的四川泸州合江县女孩彤彤(化名)遭遇了人生的至暗时刻。

据彤彤自述及同学证言,2020年6月10日晚,合江县先市中学(该校目前与先市职业高中合办)校生活老师和学生会学姐查寝时发现彤彤床上有一包零食。学姐罚彤彤深蹲150次,生活老师站在一旁未予制止。这次惩罚造成彤彤左踝关节损伤,经过多次治疗无法根治,先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十级伤残。就彤彤受伤致残赔偿一事。

9月26日,彤彤母亲周女士对媒体表示,校方提出了新的赔偿方案,但她仍然没有接受,未来这个(治疗、康复)费用谁也说不准是多少,希望学校能够负责,毕竟孩子还小,她这辈子还很长。

这起学生致残事件,因为有学姐查寝、学姐罚深蹲150次体现在赤裸裸的身体暴力伤害上,仅仅因为在床上发现了一包零食,原本就有伤在身的彤彤,便被罚做300个深蹲,并且写一份千字检讨,后在求情下,才300个深蹲改成了150个。

不过,尽管如此,对于这件事的关注,笔者以为,学姐其实并非事情的重点。因为,在这起学姐罚深蹲事件中,自始至终实际上都并非学姐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直有生活老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不仅查寝本身,乃是校生活老师和学生会学姐共同组织的,而且在整个罚深蹲过程中,生活老师站在一旁未予制止。

这显然表明,罚深蹲惩罚,即使不是生活老师指使的,也是由其默许纵容,那么相应地,这种罚深蹲,也不应该仅仅理解成为一种学生之间的私下霸凌行为,更应理解为一种具有明显学校官方色彩的,教师之于学生的非法变相体罚行为。

毫无疑问,相比学生间的霸凌,这种教师针对学生的变相体罚行为,无论性质,还是危害,事实上都更为严重恶劣,也更加不可姑息容忍。因为,这不仅是一种严重违背师德伦理底线的行为,更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更不用说,这一罚深蹲的变相体罚,不仅直接对学生造成身体伤害,还进一步产生致残的严重后果——先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十级伤残。

因此,对于这起体罚学生致残事件的追责,民事层面的伤害赔偿远非事情的全部、终点,还要进一步严肃追究涉事学姐,尤其是背后生活老师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这也就是说,在这一体罚学生深蹲致残事件中,不仅涉事生活老师可能涉嫌犯罪,其所在学校同样可能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单位犯罪。

当然,从教育角度来看,学生在学校犯错,教师学校并非完全不能给予相应的惩罚教育,但同样必须强调的又是,惩罚并不等于体罚,更不等于违法施暴。许多学校、教育机构,尤其是像合江县先市中学这样的职业学校,何以盛行各种霸气十足的学姐式管理,不仅对普通学生颐指气使,甚至滥施深蹲之类的私刑暴行?

仅将责任归咎于这些表面看上去冲在前面、事实上主要作为工具人的学姐们,显然远远不够、不得要领,相关教师、学校管理者,以及他们背后的默许、纵容乃至变相指使,显然才是问题真正的症结、关键所在。

更重要的是,这种职业教育中盛行的管理问题,实际上并非个别现象,在很大程度其实是实现职业教育领域,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职业学校的存在目的,实际上退化为即管住学生,保证学生不出事、不惹事,职业学校对学生的行为习惯要求尽管严苛,但可以说管理本身即是目的,在学知识、学技术等方面几乎处于放任状态,以至于,在专业技能学习方面,许多学生普遍认为五年下来,学到的是就是一些皮毛,不值、亏了。

对此,甚至有职业学校校长这样直言,说实话,像我们这样的学校,是多办一所学校,少办一所监狱。而一味盲目地只奉行严苛规训管理,乃至动辄诉诸体罚暴力的职教模式,无疑不止不是真正合格、称职的教育,更是戕害受教育者、误人子弟的非教育、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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