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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巡回审判护春耕,高效调解@成都万通未来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成都万通08-25分类: 行业前景

时下正值春耕时分,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护力 春耕生产,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保民生的能动作用,在白节镇一农业观光区内开展了开春以来的第一场巡回审判,并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纷。

2017年5月,泸州大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旺公司)将白节镇云溪温泉景区的农业观光园区交由原告高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双方签订管理《委托管理协议》。高隆公司为扩大集体经济,于2019年9月将该园区委托给被告李某进行经营管理,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管理协议》。2021年年底,因大旺公司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需将案涉农业观光区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大旺公司遂与原告高隆公司协商解除了《委托管理协议》。高隆公司经与被告李某协商解除《委托代管理协议》无果,遂诉至泸州市纳溪区法院。

2022年2月16日,纳溪法院的法官前往案涉农业观光区进行实地查看,并与被告李某进行了深入交谈,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被告李某不愿解除《委托代管协议》的重要原因系近两年自身在该园区投入了不少的心血和资金,园区内还有一些丝瓜苗、白菜、花草等正在培育中,如果要解除协议,希望原告能够补偿其一定的损失。随后,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了座谈,对双方的争议进行了剖析,并聆听了双方的想法,为下一步的审判调解工作做好铺垫。

2月22日,农业观光园区内的这场巡回审判如期举行,有了前期的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在休庭后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委托代管理协议》,高隆公司补偿李某10000元,李某在一个月内将自己栽种的丝瓜苗、白菜、花草等搬离,并将案涉农业观光区交还高隆公司。该案最终高效化解,获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纳溪区法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春耕生产,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巡回审判开往田间地头、送法进乡村都是常态化,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图:吴东兰

编辑:聂姚

审核:冯晓刚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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