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法院同阶审判
走进黄许职业中专
6月18日,旌阳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黄许职业中专,以同阶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黄许职业中专30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庭审,其余在校师生通过校园网络全程观摩,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市法院资深法官应邀旁听审理,市、区电视台对当天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被告人杨某某为一名长期吸食毒品人员,在2018年12月期间,分四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共计14.68克,非法获利赃款400元。
庭前交流环节,旌阳区法院法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同阶审判项目内容和操作流程,发放定罪量刑问卷,并进行了辅导;同时,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态势及严重危害后果,讲解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旨。
庭审开始后,学生志愿者分别被导入审判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角色,在场学生全程参与案件庭审旁听。休庭后,学生志愿者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法官收集定罪量刑问卷为审判提供参考。
最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同阶审判活动是旌阳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全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该模式通过学生志愿者深度参与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单纯说教、被动接受向亲历性参与、浸润式体验转变,让更多学生亲身参与到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审理中来。
在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旌阳区法院选取杨某某贩毒一案以同阶审判模式在黄许职业中专巡回审理,受到全校师生的高度评价,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在今后的成长历程中将不断提高防毒、拒毒意识,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治规则,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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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阶审判是什么?
同阶审判是借鉴英美法系同阶陪审团(peer of jury)制度,指人民法院在部分可以公开审理的涉及青少年的刑事和涉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中,邀请16-22周岁的学生志愿者参与到案件的实际审判之中,在开庭前召开圆桌会议,代入公诉人、辩护律师、法官或原、被告双方等多种角色,讨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定罪量刑、判后帮教和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法官审判的参考和对未成年人回访观护的方案。
供稿:刑庭、未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