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本县中职学校教育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基本政策
项目名称: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资助范围和条件:全县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应届在校生均享受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1.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如民办中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学生缴纳。2.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期1000元,根据困难程度分为500、1000、1500元三个档次。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金额一般不得低于1000元。
资助比例:1.中职学校免学费覆盖全县所有学校所有中职在校学生。2.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学生,约占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其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直接纳入资助对象。
申请和发放方式:1.中职学校免学费无需申请,直接免除。2.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本人开学初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资助金按学期发放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资助工作流程
(一)学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一般在开学前至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二)学生或家长申请,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前至开学后二或三周内完成。县内学生申请资助项目时无需任何部门专门出具证明和加盖公章。申请人向班主任领取《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务必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认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班班主任。
(三)学校成立班级评议工作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认定。根据申请材料,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再根据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助。以上工作一般在第一学月完成。
(四)受助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受助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一卡通平台,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生资助的学生和家长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不予认定;已认定获得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构成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助对象由就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三级认定产生。只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家庭和学生。
(三)所有申请学生资助的同学需及时办理好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问题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四、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
1、建档立卡户特别资助资助建档立卡中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每学期500元。每年3月和9月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申请。(本学期申请时间为9月8日开通。)
2、雨露计划资助项目资助建档立卡中职(技工)、高职学校在校学生,每学期1500元。向户籍所在地镇级扶贫部门申请。
五、监督与检查
各学校将张榜公告本学校认定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0830-8281236
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0830-8173923
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0830-8191111
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与投诉电话:0830-8188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