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流程图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考试科目
阅读公告和考试承诺书并点击认可
仔细阅读各省以及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并选择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专项计划
选择报考点并阅读省、报名点网报公告
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交、缴费
生成并牢记报名号
网上支付
报名完毕
11月中旬
由各升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现场确认、
拍照
(补缴费)
12月14日-23日
登录研招网
下载并打印
准考证
修改或查询报名信息
未报过名
已报过名
是否报过名
填写考生信息(学籍学历、基本信息、户籍档案、家庭主要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
进入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实名注册
2、网上报名细则
(1)网上考研报名时间为每年 10 月10日-31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 9 月24日-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③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少数民族报考规定: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 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推免生报考规定: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或军队招生单位规定: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2.3.2考试地点
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2.3.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3.4准考证发放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发放的方式网上打印。
2.3.5初试时间
一般安排在当年 12 月最后一个周末,考试时间为两天,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考试。
2017 年考研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开始科目
2016 年 12 月 24 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6 年 12 月 24 日
14:00-17:00
外国语
2016 年 12 月 25 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2016 年 12 月 25 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6 年 12 月 26 日
8:30-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2.3.6分数公布及分数线
分数线的公布一般是当年三月。公布入学考试成绩的招生单位,一般是在确定初选名单时才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具体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在招生单位网站上查到。具体分数公布时间,请注意各大网站和招生单位网站的通知。
招生单位对考生成绩的评定、统分、登记是严肃认真的,一般是准确无误的。如考生对某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怀疑,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由专人负责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的成绩,更不得查阅试卷。分数线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线,一类是 34 所高校自主划线。34 所自主划线的高校集中在全国的“211”及“985”等名牌院校中。同时这 34 所学校也是历年考研竞争系数、难度系数最高的。
值得提醒大家的是,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不是最后录取分数线。而是成绩高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报考统考、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1、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2、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 34 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3、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2.3.7考试基本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填写的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
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待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按照国家线由招生单位自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 34 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本专业录取,不得转其它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