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底,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
目前,国内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在读学生已超过30万人,我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合作方。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审批的一种教育教学活动。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审批和管理。
办学主体:必须而且至少有中外两个办学主体,办学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
办学地点:教育教学活动主要在中国境内进行
办学方式:是合作办学而不是合资办学;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办学。合作办学主要指中外双方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方面的合作,也包括外国教育机构投入资金加强合作
招生对象:主要是中国公民,也可依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可以利用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外国和港澳台来华留学生,但来华留学生的学籍注册和管理应按照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办法执行
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获得合法办学资质。不允许在中外合作办学获得批准前招生。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例如一般的校际交流项目、外国大学预科班、双联学位、双语授课项目、引进外国高校部分课程等,均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的范畴
如何查询依法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设立或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应当取得由审批机关颁发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依法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下同)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www.crs.jsj.edu.cn/
部分项目,比如3+1的SQA项目,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可至中留服官网查询。
中外合作办学批准的机构和项目有多少
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且在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有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层次,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0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25个,项目1096个。
总体上,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含专科)占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的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大约60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大约55万人,已经毕业的学生超过200万人。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
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目前,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另外,教育部还配套了若干规范性文件,这些都可以在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工作平台上查阅到。
选择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选择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课程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查看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以确定该机构或项目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保留招生简章或者相应广告
向该机构或项目缴付费用时,应当核对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索取发票或收据
如何判别和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法性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设立或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应当取得由审批机关颁发的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仅获得筹建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不得招生的。
目前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新批准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已经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
中外合作办学参与院校国内外分布情况
国内高校分布
截止2014年初统计,全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高校有577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1%。“985工程”、 “211工程”高水平大学79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6%。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有498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4%
国外院校分布
国外来华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家和地区有30多个,其中,英国、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法国、爱尔兰、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