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旨在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深圳入选此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2年的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更好服务国家科技任务的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主要有哪些重点任务?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其中,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的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
同时,强调要树立国家使命导向,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考核评价上加大倾斜力度。
如何推动试点落地见效?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试点地方建立了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跟踪推进和验收评估,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为形成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来源:科技部官网
编辑:陈怀聪
主编:张彦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