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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之“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达@成都万通未来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147小编03-06分类: 行业前景

成都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办事流程之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的成都市参保企业和在四川省本级参保的央属、省属企业。申请补贴的学徒应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学徒入职并参加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

2.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补贴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分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增加1000元。

(三)补贴申请与经办

1.申报审核。申报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就业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地就业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定,择优遴选申报企业纳入培养计划。经审核备案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按年度标准预支企业50%培训补贴资金。培训补贴同一单位同一学徒只享受一次,培训职业(工种)变动的不重复享受。

申报备案材料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见附件1)、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承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2.培训实施。培养企业确定后,所在地就业部门应及时通知到实施企业。实施企业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接合作院校启动本单位学徒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按期完成。

3.经费结算。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按年度审核与发放,企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应将申请补贴材料报送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企业申请培训补贴时,学徒应在岗(包括学生学徒)并由企业(或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会保险一年(含)以上。

申请补贴材料包括: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结束后提供)、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承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应按资金拨付渠道将剩余补贴资金(扣除预支部分)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后应拨付资金少于预支资金的由资金拨付部门追回。学徒培训班结束并结算所有费用后,所有申报备案材料和申请补贴材料应按班次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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