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24日讯(刘姣)自2012年10月成立以来,叙永县检察院未检科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步形成了“预防、保护、帮教”为一体的未检工作模式,积极构建社会化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挽救走在法律边缘的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身心矫正和早日回归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全面支持,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体系 多方联动推进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该院着力探索“司法+政府+社会”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体系,通过司法部门监督提醒,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责任,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多方联动携手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2015年,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叙永县教育局、县文体广局、县食药监局发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建议”3次,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网吧、学校周边环境、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打击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激发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该院加强与县教育局、学校、村社的联系,形成了“1+N”法制普及模式。至今,共开展法制宣讲10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切实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思想防线。
组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 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制度化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在市检察院未检处的指导下,该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组建了一支相对专业化的办案队伍。截止目前,“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共开展社会调查27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人次,为未委托辩护人的20名未成年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为2名性侵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
逐步完善社会化帮教体系 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劳动实践、思想改造的平台,该院重点打造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就业实践”及“矫治观护”两类帮教场所,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生存能力和精神境界的双重提升。
至今,该院通过帮教,已有1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四川旅游学校,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入纳溪江南职高学习,另外为4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帮扶,分别进入理发店、装修装潢公司学习职业技能。
此外,为避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后续监管跟不上,帮教缺乏实效性,该院通过建立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监督考察小组,确定“1个考察小组帮教1名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档案,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 作用,落实矫治和教育措施,并制作书面帮教记录;帮教小组及时通报监督考察情况,发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立即通报。2013年以来,监督考察小组已对11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考察帮教,其中6名表现良好的未成年人已被考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