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全网免费汽车问答资源免费平台

泰安多地中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成都万通未来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147小编03-20分类: 行业前景

近期,泰安多地发布关于学校招生划片情况及学校招生及转学条件内容,现将以下划片区域及招生要求进行公示说明...

01

泰安多地发布学校招生范围

泰山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体局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统筹协调义务教育段招生相关工作(含市直及市直以上义务教育段学校、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各街道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学校除招收学区内生源外,还要接收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生源。

(二)坚持划片免试入学原则。依据国家、省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按照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的原则,保障区域内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各民办学校禁止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未通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的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统一采用“一网通办”的方式,招生过程中同步采集信息报名、招生录取、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范围限于泰山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四)坚持消除大班额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消除大班额的要求,各中小学已于2020年秋季消除56人(含56)以上大班额,为巩固化解大班额工作成果,原则上,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转学审批,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转学审批程序,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接收转入学生,原则上同城区不允许转学。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今年招生全部采取网上采集信息、材料审核线上线下相结合、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的方式,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需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56.49.98:9007/tatszs)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入学信息的,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网通办”,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信息的,家长需上传或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入学条件

小学: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区户籍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告知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泰山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再进行网上报名。

所需材料:

1.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三代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为非泰山区。户口簿;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时限1年以上);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或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若住址学区所在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适龄儿童需准备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招生入学办法

实行网络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审核材料的方式。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56.49.98:9007/tatszs),完成信息采集、资料上传、报名、资格审核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等环节。省庄镇、邱家店镇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公办、民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街道镇要会同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残疾筛查、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经残疾儿童鉴定委员会评估,适合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读;适合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区学校要保证无条件接收;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在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后,由学区学校选派教师送教上门

2.贫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新生入学情况,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入学数据库。要加大管理、资助和关爱力度,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零辍学”。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现役军人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办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持有“齐鲁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办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精神依法继续享有原有优待政策,2020年度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信息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享受教育倾斜政策;外来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外来客商子女入学规定>的通知》要求办理;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 (网址:http://61.156.49.98:9007/tatszs)下载

关于房产的几点说明

1.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须为100%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

2.各公办中小学校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各学校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库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招生入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区人社局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事宜;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入学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处理招生相关的信访工作;卫健部门负责招生期间突发疫情处置工作;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制定应急预案;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聚集密度,凡家长到校咨询政策、审核材料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方可入校,招生期间从严从细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要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对于与招生相关的突发事件、存在安全稳定隐患的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尤其是今年招生采用“一网通办”、材料审核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宣传内容要客观真实,要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要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现“阳光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环节,应邀请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请公证处公证,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存档。

(五)严肃招生纪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招生工作管理,切实规范招生秩序。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如需电话咨询相关问题,请拨打区教体局基教科电话:6276103,6276010,现场咨询可到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地: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二楼。

附:

2021年小学招生流程安排表

2021年初中招生流程安排表

泰山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做好泰山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21〕2号)精神

为做好泰山景区,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结合泰山景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

招生对象

图源网络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2

招生原则

1

(一)依法招生,规范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招生。

2

(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按照每乡镇为一个学区,各乡镇教委办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均符合要求的应招尽招;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

3

(三)阳光分班,严控班额。招生完毕后,各学校要按照先随机分班,再均衡配备师资的办法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阳光分班方案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

4

(四)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简化流程、便民利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入学报名实现“零证明”“零跑腿”。各乡镇教委办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招生结果查询等工作。

3

招生范围

各乡镇所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4

具体招生工作

新生入学需提交以下基础性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报名登记表(平台打印);④接种证明。

1

(一)“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子女入学。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所属辖区内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审查属实可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2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所属辖区内务工、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审查属实可在辖区内学校就读。原则上依据实际居住位置划片入学,如辖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

3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以上各项特殊政策相关学校要无条件接受,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4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7月15日前,各乡镇在对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5

(五)到外县市区就读的学生。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预防学生非正常流失,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家长须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服务学校开具《同意在外就读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名单由各乡镇教委办汇总后报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备案。

6

(六)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教委办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辖区乡镇教委办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备案。

5

招生时间

各乡镇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于7月3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

8月15日--8月31日,各学校发布报名须知、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乡镇(学校)自行确定。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建籍工作。

6

工作要求

1

(一)加强组织领导。泰山景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泰山景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泰山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制定落实及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各乡镇教委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妥善受理有关问题。各乡镇教委办主任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全面落实融合教育工作要求,鼓励有一定自理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重点做好无人监护、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确保持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

(三)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泰安市教育局11部门《关于印发泰安市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要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办公室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前,除经泰山景区残疾儿童教育鉴定委员会鉴定为2021年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4

(四)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乡镇教委办要严格排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区将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五)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各乡镇教育办公室要广泛通过公开监督举报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儿园、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家长、五四制小学四年级家长群体,告知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各乡镇教委办、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做好舆情的预测、预案、监测、上报和处理工作。

6

(六)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周密工作方案,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新泰小学划分

东平县学校招生要求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指导意见

为确保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及转学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城区中小学布局及办学规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指导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1

招生(转学)入学原则

1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依法招生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2

2.坚持“划片就近、免试足龄、严控班额、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依社区、路段、学校布局、生源数量, 特别是学校的容量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严控班额,按照标准班额编班,确保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3

3.坚持依据生源类型优先原则。招生及转学政策在与往年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按照“住房登记为主、户籍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优先保障招生区域内“有房产有户籍”、“有房产无户籍”、“无房产无户籍”等三类适龄儿童的学位。

4

4.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调整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教体局统筹安排下,各学校按照招生方案在各自划定区域组织招生。在教育资源配置、生源分布等有变化的情况下,教体局调整部分学校招生区域,统筹调剂生源分配。今年,县委县政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将东平街道中学交由实验中学托管,为实验中学西校区,实施优质学校带动;东平一中(龙山中学)成立初中部,城区小学毕业生有意向就读的均可到这两所学校报名。

5

5.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以人为本、简化流程、便民利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转学)工作继续全面实现信息化,实现招生(转学)服务平台与电子政务大数据对接,一网通办。

招生(转学)条件

1

基本条件

1

1.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在后屯派出所管辖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市社区居民的子女,实际落户一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

2

2.在招生划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并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子女(2021年1月31日以前〔含〕);

3

3.全县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公布名单执行);

4

4.具备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营业一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的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6

6.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2

生源类型及录取顺序

城区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类型排序录取注册入学。

1

A类:有房产有户籍。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域内,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2

B类:有房产无户籍。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由学校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3

C类:无房产有户籍。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在同一户口本上;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的;③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一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迁入),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C类适龄儿童录取时,若学位不足则按①②③类顺序依次进行,若③类为空挂户籍,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4

D类:无房产无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且至少一人与我县城区工作单位签定了一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在我县城区经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在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

招生(转学)办法

1

划片范围

学校招生范围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上学路程、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划分,各学校招生(转学)范围见附件3

2

招生(转学)流程

今年招生(转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东平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报名,对于网上和微信报名存在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居住地就近学校,由学校帮助完成报名(详见信息录入指南)。

网上报名时间:8月15日早8:00—8月18日晚20: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采集。

1

1.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首先要完成用户注册,需要家长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要填报联系人手机号码,要确保填报手机在招生期间畅通。

2

2.信息填报。信息采集需要监护人信息(父母或其它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信息全部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在信息采集期内,可以随时修改填报内容,信息采集期结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需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学校汇总统一报县教体局审核修改。

3

3.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完成后,县教体局将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与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对户籍、房产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验证,审核情况将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反馈。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行提报证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如有异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人工验证。

4

4.学校报到。审核通过的学生8月25日至26日到相应学校报到。

在信息采集及整个报名、招生过程中,学生、家长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学区划分按照城区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为原则,按照生源类型排序入学。为解决城区群众子女就读问题,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制定了我县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无法解决当前的困难,因此今年城区招生工作压力较大。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招生学校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入学要求的,县教体局视城区各学校的容量情况进行统筹协调,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原就读学校就读。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

1

城区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学校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本着为政府分忧、替社会解难的思想,克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

2

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就读,使招生及转学过程成为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张茂节任组长,

3

副局长徐庆功任副组长的招生及转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4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校具体的招生及转学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安排招生及接收转学学生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及转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及转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大宣传力度

1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及转学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

要认真做好招生及转学的服务工作,广开学生、家长和社会咨询及申诉渠道,遇到问题认真解释,妥善解决,及时化解矛盾,为学生及家长排忧解难,

3

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及转学咨询电话,县教体局设立城区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基教科:18853825296/2092616、行风办:2092628、信访办:2092630)。

3

严肃工作纪律

1

各学校要以大局为重,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招生及转学政策,把握招生及转学要求,热情服务,正确引导指导学生按划片范围入学。

2

要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开展招生及转学工作,并加强对参与招生及转学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一支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及转学政策的优秀队伍

3

确保招生及转学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阳光透明。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学生入校后,所有学校要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班,让孩子拥有公平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空间

4

严格资格审查

1

招生及转学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现象。

2

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格学生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严格把好年龄、范围和证件关,确保资格审查公平、公正、无误。

3

预报名登记信息阶段,工作人员要对入学资格进行初审,有疑问的要积极到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房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对难以界定的情况要入户调查走访。

4

对伪造、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入学资格,并将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

5

强化责任追究

1

学校校长是招生及转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及转学工作负全责。

2

对思想重视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宣传工作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等造成招生及转学秩序混乱、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后果的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

对于未经教体局同意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区域外学生、不符合本校就学条件的学生,教体局将一律不予注册及办理学籍异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4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在校园的显要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绝不允许任何学校巧立名目和搭车收费。

6

做好疫情防控

1

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报名招生期间的防控工作。家长咨询、资料审核区域要隔离设置,不开展参观学校等活动。招生报名限一位家长到校,不带孩子到校

2

相关信息要张贴在学校大门和社区、村居宣传栏上,减少人员聚集。

本意见中未尽的特殊情况将提请县教体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本实施意见由东平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具体咨询情况

1

1、城区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2

现场场审核所需证件材料

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交: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一年级)、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体需另外提交的材料:(1)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具有有效房权证明的:需提交有

3

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1

实验小学:府西路以东,兴东一路以西,龙山街以南,西山路以东;汇河街以南,望山街(贯中大道)以北,平湖路以东;西山路以东,汶河街以北;东山路以东,稻香街东端;瑞星集团。

2

第二实验小学:府西路以西,龙山街以北,银山街以南;西山路以西,汇河街、金汇街以北,平湖路以东。

3

第三实验小学:贯中大道以南,105国道以东,汶河街以南,西山路以西;东原路以东,护驾村、刘范村、李范村、尹范村、高范村等5处村(居)子女。

4

第四实验小学:汇河街以北,平湖路以西;宿昌路以东,虹桥村、赵桥村。于寺校区招收于寺村、石马村子女及佛山街西段以北佛东街以西即佛山盛景以西以北周边小区。

5

佛山小学:贯中大道以北,平湖路以西,汇河街以南(即杭州花园、御景园所在居民小区),宿昌路以西,佛山街以南。

6

东原实验学校:银山街以北,园区主路以东;原井仓小学所辖村庄村居子女:井仓村、闫村社区、驻驾村、韩庄村、孟村(北)、徐村、赵村、井峪村、郝沟村、董庄村。

7

青峰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兴东一路以东,圣都山水城西路以东;原东平街道大井小学招生范围;东平街道一担土社区、东平街道大陈庄村。

8

第五实验小学(原东平街道中心小学):东平街道规定招生范围;原古台寺小学招生范围;贯中大道以南,宿昌路以西范围内居民小区;稻香街以南,平湖路以西范围内居民小区。

9

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汶河街以南,平湖路以东,东原路以西;宿昌路以东,稻香街以北。

10

实验中学:银山街以南,平湖路以东,汶河街以北(中国人民银行南)。佛山中学:汇河街以北、银山街以南、平湖路以西;汶河街以北,宿昌路以西。明湖中学初中部:汶河街以南,稻香街以北;宿昌路以东,汇河街以南,105国道以西区域。

11

清河实验学校初中部:稻香街以南,西山路以西。东原实验学校初中部:银山街以北,东平街道尚庄小学。青峰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兴东一路以东,圣都山水城西侧路以东;原东平街道大井小学招生范围;东平街道一担土社区。

12

第二实验中学(实验中学西校区):宿昌路以西,贯中大道以南;原东平街道中学招生范围及学校周边城区范围。

13

东平一中(龙山中学)初中部:西山路以东,稻香街以南。东平街道无盐小学毕业生。

说明:稻香街以南,西山路以西范围为弹性学区,初中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第二实验中学(实验中学西校区)、清河实验学校初中部、东平一中(龙山中学)初中部就读。

4

城区学校招生划片示意图

生活圈邀请您加入微信群cutt99

咨询电话:19930258561

更多新鲜资讯等着您!

温馨提示如有转载或引用以上内容之必要,敬请将本文链接作为出处标注,谢谢合作!

欢迎使用手机扫描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