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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2021年宣汉城区各小学招生通告!四川达州@成都万通未来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147小编04-05分类: 行业前景

2021年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宣汉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宣府办〔2021〕57号)精神,现就2021年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小学招生按“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划定区域,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学校容纳能力”的原则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小区域进行招生。

(二)入学条件及招生办法

1.入学年龄。

小学新生应为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少年。年满6周岁儿童应读尽读,延缓入学只能因身体原因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2.报名招生程序。

(1)户籍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际居住地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9日—7月3日到指定学校进行申请入学登记,也可自愿选择经审批许可的民办学校(宣汉宏远学校、凤凰双语学校、立德树人学校)进行申请入学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不动产权登记证(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居住地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父母购买新建住房,但不动产权登记证未能办理的,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户籍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但父母在该辖区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县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无房产证明和1年以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租费票据等。

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区内有房产,且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依据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薄和不动产登记证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确定就读学校。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方都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以外工作、务工、经商;父母双方名下无房产(提供由县房管局出具的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无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孤儿。

(2)户籍未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但实际购房居住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且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29日—7月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购房区域所在学校登记报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及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居住的不动产权登记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籍应与其父母的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房主;父母购买新建住房,但不动产权登记证未能办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票据、物业管理费票据等。

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有房产,且户口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父母外出务工、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3)户籍未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但实际居住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的随迁子女,于6月29日—7月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东乡教育督导室报名登记,由东乡教育督导室根据城区各公办小学空余学位情况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一方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单位在“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内,需提供父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证明及住房证明等。

父母有一方属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需提供人才引进相关证明及住房证明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需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父母一方已在本区域务工1年及以上),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为法人,同时提供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已在城区连续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清单(加盖社保局统一制式公章的“个人养老保险基本情况表”,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票据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7月4日。由东乡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城区各公办小学(含育才小学、育才石岭小学、师源外国语小学、百节溪小学、东乡小学、红专路小学、红专路小学职教园校区、江口学校、东南中心校、华融学校、蒲江小学)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并安排各审查小组交叉对本区域其他学校(包括在东乡教育督导室登记的)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就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通知该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县教科局安排人员全程监督。

(5)张榜公示:7月5日至7月7日,各小学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有户籍和实际购房居住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收新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地、家庭详细实际居住地址等;东乡教育督导室对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内容分别报东乡街道办事处、蒲江街道办事处和县教育科技局备案。

(6)随迁子女摇号:7月8日,东乡教育督导室根据各“城区公办小学”空余学位情况,对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随机抽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7)7月9日,学校对申请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

(8)8月31日,新生凭《新生入学告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

3.招生区域划分。

洋烈中心校:户籍和实际居住在蒲江街道洋烈社区、大垭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东林中心校:户籍和实际居住在东乡街道观湖社区、桐油村、红界村、墩坡村、牛背村,蒲江街道曾山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新红中心校:户籍和实际居住在蒲江街道茅岭村、新红村、官渡村、金楠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河学校:户籍和实际居住在东乡街道福溪社区、铁溪河村、大山村、樟木沟村、长扁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红专路小学职教园校区:居住在百节溪大桥以西的杨家湾安置房、名悦华府、龙城名邸、书香茗城、德府金城、聚亿金融城、天誉城、危旧棚户区改造房和蒲江街道周桥社区、黄金槽村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百节溪小学:居住在聚城峰华(1期、2期、3期)—龙城1号—公园城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蒲江小学:居住在世纪金城—金鼎苑—都市盛景大厦—宣传文化中心以西和蒲江街道插旗村、永安村、兴隆村、龙背村、明月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行政村有村小其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所在村小入学)。

东南中心校:居住在东乡街道南岸社区和大梁村、秧田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行政村有村小其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所在村小入学)。

华融学校:居住在东乡街道城南社区、磨峡村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育才小学:居住在自然资源局以西(不含自然资源局)—党校—东门广场—中医院—体育馆—工商银行—市管局—红宝石餐厅—上城壕(以东)—下城壕上口—原药监局—经信局—西城派出所—滨河路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东乡小学:居住在倒水沟102号—原西北乡政府—自来水公司—老九龙宾馆—县医院—聚鑫宾馆—人社局—景峰大楼—粮食局(含粮食局);信用联社—童记麻辣鸡餐馆—水务局—文体旅局—县政府;大唐酒家—县文化宫—东乡水陆派出所(含东乡水陆派出所)—旱桥(东街20号)—东乡计生办(东街66号)—土产公司—自然资源局(以东,含自然资源局)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红专路小学:居住在东乡二完小外街口—国税局—上城壕(以西)—八仙楼—原蜀东机械厂—原物资局—原西北卫生院—川孔子广场—鱼禅寺(以东)—原西城饭店—洲河大桥(阳春大厦)—沃尔沃超市(新)—民歌广场—尚书苑—胖儿餐厅西门店—滨河路—西门转盘(以西)—原酒厂办公楼—西城食品综合楼—来鹿学校—东乡二完小外街口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育才石岭小学:居住在老干局—世纪铭绅—川孔子佳美超市—鱼禅寺(以西)—水产局—丽都花园—洲河大桥北桥头—洲河欣城—山水人家—宣中新区—新华文轩—种子公司—人民银行—林产公司—老干局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师源外国语小学:居住在水塔—大水牛机电门市(以西)—车站—市政大厦—巴人广场—金庭苑—505电力公司—琦云制药厂—琦云北路—宣传文化中心(以东,含宣传文化中心)—加气站—明月大桥西桥头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江口学校:居住在原煤建公司—大风车幼儿园—樊哙店—东乡派出所(以东,不含东乡派出所)—旱桥(东街18号)—王家坝农贸市场—东南供电所—自然资源局旁石梯下端—滨江花园以东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4.其他注意事项

(1)宣汉城区各公办小学只能招收本校招生区域内符合就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私自招收本校招生区域外以及不符合城区就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

(2)城区公办小学不得自行接收转学插班生,凡具备城区公办小学就读资格,且自愿从城区公办小学以外的其他学校申请转入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前5日内,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带上相关依据材料到东乡教育督导室登记,经核查后,对符合转学条件的,由东乡教育督导室根据城区各小学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同时将插班生的就读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教科局基础教育股。

(3)凡违反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规则,私自招收学生的学校,将纳入年终教育教学目标考核予以惩处;私自招收的学生教科局一律不允许转学籍,一律不核拨公用经费;违规招生的单位及个人将在全县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评职资格,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二、初中招生

(一)户籍和实际居住在东乡街道观湖社区、桐油村、红界村、墩坡村、牛背村,蒲江街道曾山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东林中心校就读。

(二)户籍和实际居住在蒲江街道茅岭村、新红村、官渡村、金楠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新红中心校就读。

(三)户籍和实际居住在东乡街道福溪社区、铁溪河村、大山村、樟木沟村、长扁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三河学校就读。

(四)户籍和实际居住在蒲江街道洋烈社区、大垭村的洋烈中心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参与城区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摇号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及步骤同“城区小学”一致。

(五)户籍和实际居住在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余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辖区内(以下简称为“本区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宣汉中学来鹿学校、宣汉中学蒲江学校、宣汉县第二中学城关学校(以下简称为“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采取随机抽号方式,实行对等招生。

具体招生办法及步骤:

1.登记造册:6月29日至7月3日。

(1)户籍在“城区”且属“城区小学”(含育才小学、育才石岭小学、师源外国语小学、百节溪小学、东乡小学、红专路小学[含职教园校区]、江口学校、东南中心校、华融学校、蒲江小学、宏远学校、凤凰双语学校、立德树人学校)在籍(2021年5月30日前在“本区域小学”有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填写《2021年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随机抽取学生花名册》。自愿报读经审批许可民办学校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存档,由学校另行登记造册。

(2)户籍在“城区”但在“城区小学”以外就读,自愿申请报读“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证明(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屏(Ctrl+P)打印,学校盖章)到东乡教育督导室报名登记。

(3)户籍未在“城区”,但属“城区小学”在籍(2021年2月25日前在“城区小学”有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学校组织填写《2021年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随机抽取学生花名册》。自愿报读经审批许可民办学校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存档,由学校另行登记造册。

学生父母在“城区”购房有不动产权登记证(房产证),父母为房主,且学生本人的户籍与其父母的户口一致;父母在“城区”购买新建住房,虽不动产权登记证还未能办理,但购房合同、购房票据、物业管理费票据等俱全。

学生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内有房产,且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其父母外出务工、户口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一方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单位在“城区”,需提供父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证明及住房证明等。父母有一方属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需提供人才引进相关证明及住房证明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须同时提供:(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父母一方已在本区域务工1年及以上),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为法人,同时提供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已在“城区”连续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清单(加盖社保局统一制式公章的“个人养老保险基本情况表”,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三)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票据等到现就读学校登记造册。

(4)户籍未在“城区”,也未在“城区”就读,但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申请报读“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的,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连续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证明(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屏(Ctrl+P)打印,学校盖章)等材料到东乡教育督导室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7月4日。

东乡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各小学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并安排各审查小组交叉对本区域其他学校(包括在东乡教育督导室和洋烈中心校登记的)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籍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就读资格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通知该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县教科局安排人员全程监督。

3.随机分组:7月5日。

各小学将本校符合申请报读“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对等”原则随机编排分成三组,并分组造册。在东乡教育督导室登记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组由东乡教育督导室负责。

4.张榜公示:7月6日至7月8日。

各小学将符合报读“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随机抽取条件的学生分组名单在学校公告栏张榜公示3天,在东乡教育督导室登记的由东乡教育督导室负责公示。

5.资料上报:7月9日。

各小学将公示后的符合报读“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条件的学生分组名单和自愿报读经审批许可民办学校的书面申请(复印件)及名单,上报县教育科技局,在东乡教育督导室登记的由东乡教育督导室负责上报。名单上报时同时以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

6.随机抽号:7月10日。

由县教育科技局在相关人员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号方式确定2021年“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招收新生名单并当场向社会公布,具体地点由县教育科技局另行通知。

7.其他注意事项。

(1)“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只能招收通过随机抽中的组别号所对应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抽中的学生;凡参加摇号的学生,只能到摇号确定的学校就读,且3年内不允许重复摇号。

(2)“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不得自行接收转学插班生,三所学校间不得互相转学。凡从这三所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申请转入“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前5日内,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带上相关依据材料到县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股登记,经核查后,对符合转学条件的,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组织采用抽号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3)凡违反“宣汉县城三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规则,私自招收学生的学校,将纳入年终教育教学目标考核予以惩处;私自招收的学生教科局一律不允许转学籍,一律不核拨公用经费;违规招生的单位及个人将在全县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评职资格,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登记入学,过期不予办理。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宣汉县东乡街道办事处

宣汉县蒲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5日

█编辑:宣宣妹儿

█审核:江龙

█来源: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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