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昌县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及新生报名公告
莲塘城区、象湖新城、银三角管委会住户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家长注意啦!
为做好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家长需注意这几点:
一、信息采集及报名安排:
(一)信息采集对象与时间:
1.信息采集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21年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根据学校容量情况可作登记但不作主要入学对象,201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作登记。
2)初中一年级:2021年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当年小学毕业生。
2.信息采集时间:7月20日至7月23日
(二)报名时间:
1.第一批为8月2日-8月5日
2.第二批为 8月24日-8月28日
二、信息采集及报名地点:
符合入学信息采集条件,请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2021年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学校或学校公众号公布的线上采集方式进行信息采集;2.信息采集后,符合条件的新生依据学校审核通过并公告 的预录名单,携带相关证件到预录的地段学校报名。
三、信息采集需带好这些证件:
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小学新生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学生预防接种卡、出生证
根据信息采集对象情况不同还需相关证件,(详情见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
四、特别说明:
1. 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家庭持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且房产于2021年5月31日前已交付并实际入住,提供购房合同、水电燃气费缴纳凭证(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
2.每位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信息核查结果一经确认就不再更改,重复登记无效,信息核查结果有误可依据通知要求再次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在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中,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的该新生入学不作地段范围安排,后果由家长自负。
4.现已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学生不得进行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隐瞒事实致使小孩重读,导致学生本人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无法注册或产生问题学籍等情况的,后果自负。
5.房产持证人属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但户口地址不属于城区的不作为划片招生入学排序依据。
6.凡提供租房合同或提供持证人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的,经房管部门查实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本县城区另有房产的一律按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实际住房为准。
7.本次信息采集按2021年招生政策(见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由相关学校按政策按2021年南昌县城区学校地段范围进行。
8.以上要求如与《2021年南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相冲突,以文件为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按2021年南昌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见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