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 2016-051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
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杨军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
任薛向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薛向岭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薛向岭女士的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
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薛向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薛向岭女士提出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荣卫女士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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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
的风险,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定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物业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聚焦资源发展公司主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
虹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四川长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物
业”)100%股权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根据评估基准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虹物业 100%股权评估值确定。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6]第 0211 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虹物业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3,521.21 万元,较账
面价值增值 1,948.03 万元,增值率为 123.83%。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转让四川长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
聚焦资源发展主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
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四川长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四
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根据测算,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提供担保,有利于推
动公司渠道业务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有利于加强与下游经销商的合
作关系,从而有效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同意公司为经销商在指定银行的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项下开立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用于经销商向本
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
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决定并签署本次向经销商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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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需公司签署的文件(包括不限于保证金质押协议、担保协议等),其签字
和签章均视为有效。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经销
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不仅能促进公司销售体系改革,而且能够加强与下游经销商
合作关系,有效拉动公司销售规模稳定增长,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部分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为支持下属
子公司(含间接控制子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一定
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子公司授信事
项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授信额度
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9,000
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 2,000
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 5,700
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300
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000
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170,000
合计 195,000
本次授信方式为委托贷款(不含担保),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业务需要对
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长虹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虹品牌国际化进程,实现海外品牌业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同
意公司出资 4000 万美元设立长虹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Changhong
International Co.,Ltd. ,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长
虹国际”),长虹国际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为 4000 万美元,由本公司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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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 40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注册资本分三年出资到位,其中 2016
年出资 3000 万美元,2017 年、2018 年分别出资 500 万美元;长虹国际将作为公
司海外品牌运营的责任主体和经营实体,统筹规划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现有及新
建的海外子公司和海外品牌代理商的品牌营销工作。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设立长虹国际相关事项。本次投资设立长虹国际相关
事项尚需经绵阳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根据测算,本次投资未达到应当披露的交易
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减资并转型从事太阳
能光伏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太阳能光伏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
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公司”,照明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更名为四川长虹集能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改组为专门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
业务的公司,因照明公司历史亏损较大,为激发新的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同意公
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同
比例对照明公司实施减资,减资金额为 3000 万元,减资完成后,照明公司注册
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2000 万元。减资金额将主要用于弥补前期亏损,差额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减资完成后,拟由照明公司新组建的管理团队及四川长虹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照明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方案将另行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照明公司减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绵阳电子电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支持绵阳市获得“国家电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的认证,推
动绵阳科技城建设,带动绵阳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公司质量检验检测方面
的技术实力提升,同意公司出资 1900 万元与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
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绵阳电子电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其中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土地、房产、检测设备等实物资
产出资 310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51.66%,本公司以现金出资 1900 万元,占注
册资金的 31.67%,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 1000 万元,占注
册资金的 16.67%;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展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及相关技
术咨询;承担和参与标准的制订、修订和验证工作,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开展
检测技术、检测方法、检测技术装备的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提供检验人员
培训(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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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投资组建绵阳电子电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
根据测算,本次投资未达到应当披露的交易标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格润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实施核心员工增资的议案》
为拓展业务领域,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并进一步稳定员工队
伍,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
润公司”)通过在西南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并按战略投资
者摘牌价格实施员工增资。战略投资者以现金认缴格润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210
万元,增资价格以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6〕
88 号)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格润公司所有者权益评
估值为 7,169.08 万元,评估价格为 1.4338 元/注册资本),根据国有产权管理相
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估值定价水平,格润公司本次在西南
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底价确定为 2.8 元/注册资本;格润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
以现金认缴格润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75 万元,增资价格与战略投资方摘牌价格相
同。
本次增资后,格润公司注册资本变为 6,585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 3,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6.1883%,四川快益点电器连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5558%,战略投资方认缴出资 1,2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3751%,格润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认缴出资 1,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88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科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长虹电子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科技”)自身融资能力,同意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以现金对成都科技同比
例增资 7,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6,930 万元,长虹创投认购新增
注册资本 7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成都科技注册资本
为 12,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 11,8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长虹创
投认缴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项。根据测算,本次交易未达到
应当披露的交易标准。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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