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成都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办事流程之三: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纳入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成都市参保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室)或其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条件为:
1.完成培训任务;
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合格证书。
(二)补贴标准
1.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分类,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按照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的标准执行;对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按照技师每人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的标准执行;
2.企业高级技师培训: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执行;
3.企业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按培训项目进行申报,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三)组织实施
1.培训申请
具备资质的承训单位或企业在开班培训前需填报《成都市技师培训办班备案表》(一式三份),《成都市技师培训项目学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并提供培训计划和方案,其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在首次实施培训前,还应报送《成都市企业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同意,分别报市就业局和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备案。
2.组织实施
承训单位或企业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和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教学,按规定组织培训学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或考试。强化对培训学员的管理,实行实名签到考勤制度,建立技师培训项目台账。
3.监督检查
市和区(市)县人社局对承训单位或企业组织实施培训的过程进行监管,并对培训情况不定期抽查。
(四)补贴申报
1.补贴申请材料
市人社局同意开班的证明,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凭证材料,并填报《成都市技师培训项目学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成都市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成都市技师培训项目培训人员名册》(一式两份)。
2.补贴拨付程序
市就业局受理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市财政局复核后,市就业局按规定将培训补贴资金划拨到承训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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