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始登记了!宜宾这个地方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公告发布!
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公告
CELEBRATION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 号)文件精神,翠屏区教育体育局定于 5月25日-6月25日开展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工作。现将入学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正住户籍学生。户籍在大观楼街道、合江门街道、安阜街道、象鼻街道城市建设区、西郊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含南岸街道和赵场街道城市建成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与报名所依据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户籍在宜宾市中心城区以外(即区合江门、大观楼、安阜、西郊街道临港区白沙湾、叙州区南岸街道、以及赵场街道距城区较近的部分村、社区以外);申请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城区有固定居住场所;申请就读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城区工作(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
3.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含待安置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含公安民警)、援藏援彞干部职工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持绿卡引进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征收拆迁异地待安置户子女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在宜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申请就读学生2021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和 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居条件。具有翠屏区城区户籍。如不具有翠屏区城区户籍,但与其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有合法居住房产或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入学登记的方式、时间和程序
1.登记方式:采用网上登记方式,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进入“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条件中所需资料。
也可关注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翠屏教育”,根据提示进入登记页面完成入学登记。逾期未网上登记视为主动放弃申请,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负。
2.登记的时间:5月25日—6月25日。
3.申办程序: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进入“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账号;
(3)5月25日—6月25日登录“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对应模块 并正确选择学生类型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证明材料;
(4)核对填报信息,保证准确无误后进行信息上报;
(5)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资料,并发布资料审核通知;
(6)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招录,并将录取结果通知监护人;
(7)监护人将证明材料原件带至录取学校进行报到入学审核,并领取入学通知。
三、入学登记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和要求(所有材料均需将原件照片上传至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一)正住户籍学生
提供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监护人户籍资料(包括监护人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监护人户籍页)
(二)随迁子女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2.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户籍材料、在不同户籍簿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
3.监护人城区居住证明(以下材料根据情况二选一)
(1)租房: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翠屏区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拍照要求:居住证明应将持有人姓名、居住地址和有效期等内容显示出来。
(2)购置房产(仅限法定监护人购置):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任选其中之一)。拍照要求:房产证应将持有人姓名、居住地址等内容显示出来。购房合同应将签订合同双方、购房地址和加盖公章页等内容显示出来。
4.监护人工作证明:(以下材料根据情况三选一)
(1)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摊位租赁合同、管理费缴纳证明(任选其中之一);拍照要求:应将用工单位、持有人姓名、经商地点和有效期时间显示出来。
(2)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工作证明证明或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3)务工人员:劳动用工合同和企业职工社会参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不是必备材料,仅用于确定此类人员的安置顺序)。拍照要求:劳务合同应将用工单位、合同期限、签订时间和持有人姓名显示出来。
(三)政策性安置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2.符合政策性安置的证明材料。拍照要求:应将核发机关、持有人和持有人与申请人关系等内容显示出来。
学生及监护人的填报信息应准确,提供的资料应真实。若填报信息不全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驳回;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予报名。
四、选填申请学校
正住户籍生选填学校时,务必严格按照翠屏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情况选择对应学校。随迁子女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不填报过于集中的学校,避免出现申请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容量而被调配到其他学校的情况。选填申请学校时不能填报居住地片区以外的学校,但旧城区可选填除江北外的其他片区学校。
五、学位分配
首先将城区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范围划片分配,其次其余适龄儿童、少年按“空缺学位相对就近,统筹一次性安置”的原则分配学位。入学申请人数超过申请学校容量,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将学生安置到相对就近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入学。不服从安排的,不予第二次安置。学位分配结果将于7月9日后在“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公布,并及时向家长发布通知。
特别提示:
2.根据平台要求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信息,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一旦将录入信息上报后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信息上报前还可在信息录入栏编辑修改)。学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法定监护人的常用电话,便于接收学生招录信息。
3.上传的资料务必是按照政策规定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原件照片,通过现场复核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学位分配资格。拍照前请认真阅读材料的拍照要求,务必使上传的照片能直观清晰地反映出资料的内容,以防止因资料无法反应出所需佐证的信息而被驳回申请。
4.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录入完成后必须进行信息上报,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才能进入审核环节。
附件: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一览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一览表
招生类别
条件依据
所需材料(详见招生材料说明)
备注
正住户籍学生
学生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
有效户籍材料
学生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按照划片招收正住户籍学生(叙州区南岸街道和赵场街道按照宜宾市六中和宜宾市二中大湾校区招生范围划片招收正住户籍学生)
随迁子女
学生户籍不在翠屏区城区,家庭在翠屏区城区居住满一年,且监护人在翠屏区城区工作满一年
1.有效户籍材料
2.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3.城区居住证明材料
4.城区工作证明材料和企业职工社会参保缴纳证明
以居住证或城区房产证明和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为依据申请入学,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优待对象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详见《宜宾市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优待对象)
1. 有效户籍材料
2.符合特殊照顾的群体的证明材料
招生材料情况说明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2.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户籍材料、在不同户籍簿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
3.城区居住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根据情况三选一)
①租房: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翠屏区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②购置无产权房(仅限法定监护人购置):提供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或其他能证明购房的材料;③购置商品房(仅限法定监护人购置):提供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证明(任选其中之一)。
4.城区工作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根据情况三选一)
①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摊位租赁合同、管理费缴纳证明(任选其中之一);②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工作证明或工资关系证明材料;③务工人员:劳动用工合同和企业职工社会参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不是必备材料,仅用于确定此类人员的安置顺序)。
新生报名材料时间截止时间节点为8月31日,教体局依据审验结果进行安置,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翠屏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热问热答
一、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哪些学校?
大观楼街道、合江门街道、安阜街道、西郊街道及象鼻街道城市建成区的小学和初中学校,叙州区南岸街道的宜宾市六中和赵场街道宜宾市二中(大湾路校区)。
二、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参加小学报名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当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年龄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入学。
三、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是?
1.户籍在翠屏区城区(大观楼街道、合江门街道、安阜街道、西郊街道及象鼻街道城市建成区)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户籍在叙州区南岸街道、赵场街道城市建成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工作(务工或经商)并在翠屏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符合政策性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含待安置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含公安民警)、援藏援彞干部职工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持绿卡引进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征收拆迁异地待安置户子女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在宜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学生如何进行入学登记?
采用网上登记方式。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注册并登录“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条件中所需资料。具体登记办法见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翠屏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登记通告》。也可关注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翠屏教育”,根据提示进入登记页面完成入学登记。
五、城区正住户籍生能申请辖区外的其他城区公办学校吗?
不能,城区正住户籍学生将严格按照翠屏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实行划片招生。具体划片情况详见《翠屏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公告》,学生需严格按照划片情况选择对应学校。
六、城区正住户籍学生网上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监护人户籍资料(包括监护人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监护人户籍页)
七、2021年翠屏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户籍在宜宾市中心城区以外(即区合江门、大观楼、安阜、西郊街道、临港区白沙湾、叙州区南岸街道、以及赵场街道距城区较近的部分村、社区以外);
2.申请就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城区有固定居住场所;
3.申请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城区工作(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
4.申请就读学生2021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和 2020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八、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需提供哪 些证明材料?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2.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户籍材料、在不同户籍簿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
3.监护人城区居住证明(以下材料根据情况二选一)
(1)租房: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翠屏区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拍照要求:居住证明应将持有人姓名、居住地址和有效期等内容显示出来。
(2)购置房产(仅限法定监护人购置):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任选其中之一)。拍照要求:房产证应将持有人姓名、居住地址等内容显示出来。购房合同应将签订合同双方、购房地址和加盖公章页等内容显示出来。
4.监护人工作证明:(以下材料根据情况三选一)
(1)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摊位租赁合同、管理费缴纳证明(任选其中之一);拍照要求:应将用工单位、持有人姓名、经商地点和有效期时间显示出来。
(2)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工作证明证明或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3)务工人员:劳动用工合同和企业职工社会参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不是必备材料,仅用于确定此类人员的安置顺序)。拍照要求:劳务合同应将用工单位、合同期限、签订时间和持有人姓名显示出来。
九、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城区的哪些学校?
申请人选填申请学校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不填报过于集中的学校,避免出现申请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容量而被调配到其他学校的情况。选填申请学校时不能填报居住地片区以外的学校,但旧城区可选填除江北外的其他片区学校。
十、翠屏区城区学校招生入学学位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首先将城区正住户籍生按招生范围划片分配,其次其余学生按“空缺学位相对就近,统筹一次性安置”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结果将于2021年7月9日后在“翠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公布, 并短信通知监护人。
十一、已经确定在民办学校或其他学校就读,还需进行网上登记吗?
不用,适龄儿童、少年决定在其他学校就读或已被学校招录的学生不用再次登记。
十二、学生网上预报名登记时,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应注意有哪些?
1.认真阅读《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公告》和《入学登记操作指南》,登记的简单流程:①注册账号②进入登记页面③信息录入④信息上报
2.根据平台要求如实填报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一旦将录入信息上报后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学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法定监护人的常用电话,便于接收学生招录信息。
3.上传的资料务必是按照政策规定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原件照片,通过现场复核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学位分配资格。上传的照片需直观清晰地反映出资料的内容,以防止因资料无法反应出所需佐证的信息而被驳回。(例如:居住证明应将持有人姓名和居住地址显示出来,劳务合同应将用工单位、合同期限、签订时间和持有人姓名显示出来等。)
十三、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不满一年或未办理居住证明怎么办?
居住证明不满一年但已满半年的可办理入学申请,但学位分配需等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安置完后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安置(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未办理居住证明和居住证明不满半年的不能办理入学申请,请家长自主联系就读学校。自主联系学校确有困难的,请于2021年8月25日至27日到翠屏区教体局教育股504办公室登记,区教育体育局将学生派送至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十四、翠屏区城区学校招生入学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