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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的考生一定不要错过,四所在山西综合评价招@成都万通未来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147小编03-27分类: 行业前景

原标题:2023的考生一定不要错过,四所在山西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有的已经开始申报

如何合理、科学地填报志愿,帮助孩子圆梦大学,长按扫码加入

2023的考生一定不要错过,理工类4所在山西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文史类3所在山西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下图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2招生人数和每学年的学费,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前规划起来了。

上海纽约大学已经开始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月1日,招生流程看下图,详情登陆学校官网查看 https://apply.shanghai.nyu.edu

学校网址:www.shanghai.nyu.edu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根据往年报名时间预计于 2023312日至 520日登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s://admission.smbu.edu.cn)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详情登陆学校官网查看

由于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在山西招生人数较少,学费相对较高,本文不在详细介绍, 理科生重点关注南方科技大学,文科生重点关注北京外国语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2022年的详细信息考生们做参考

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 24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20211220日— 2022510日(上海、浙江 515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https://zs.sustech.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 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 800字。

3.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 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和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证书 (非必需 )

5.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 2022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022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 20226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 ,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 20226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注:上海的能力测试不举行机试,只进行面试。通过初评的上海考生直接获得我校能力测试面试资格。

(四)体育测试

我校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 体育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 10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或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 7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或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 5分计(百分制)。

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三类考生面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 10分、 7分、 5分计(百分制)。

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 100分为限(百分制)。

六、报考须知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招办志愿填报文件为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 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 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 30%(机试 25%、面试 5%),高中学业成绩占 10%(综合素质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体育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成绩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各省(区、市)官方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进行评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省份, 成绩等级 ABCD对应赋分分别为 7分、 6分、 5分、 4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各科目等级赋分成绩 )÷科目数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各科目分数 )÷ (∑各科目满分 )× 7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以合格 /不合格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计满分 7分。

七、附则

(一)我校在上海、浙江开展的综合评价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按照另行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任何以南方科技大学名义进行招生相关非法辅导、咨询、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我校在各省(区、市)官方招生 QQ群、微信群等咨询平台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各省份招生组(详见 https://zs.sustech.edu.cn/page/14)。

(五)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六)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 https://zs.sustech.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SUSTech_zsb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88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xfjb@sustech.edu.cn

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14325

第五条学校地址: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 全部为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综合评价相关招生办法详见《南方科技大学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另在部分省份试点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按物理学大类录取,学生入学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社会需求再选择专业。

第十八条我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包括机试和面试(在上海仅举行面试),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沟通表达能力等。进入面试的考生取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的资格,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 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 30%(机试占 25%、面试占 5%;上海面试占 30%;浙江机试占 22%,面试占 5%,综合素质评价占 3%),高中学业成绩占 10%3%为综合素质评价、 7%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浙江的高中学业成绩均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 (不含各类政策加分 )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 数学-理综(物理)-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我校招生仅限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第二十三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并使用原版英文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 20分。 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专业要求,且综合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专业限制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经我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我校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 6000/生·学年;住宿费 1200/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奖助学金政策:(一)成绩优秀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新生奖学金。(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zsb@sustech.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sustech.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ustech.edu.cn/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程莉

电子邮箱: xfjb@sustech.edu.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 2022年夏季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0-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文史类参考数据看下图

2020-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理工类参考数据看下图

2022年的详细信息考生们做参考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03-30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 211工程”高校、“ 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的学术桥梁,现已获批开设 101种外国语言,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学校吸引了来自全球 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开齐了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现有 3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 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 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与世界上 91个国家和地区的 313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 23所位于亚、欧、美洲 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校,居国内高校之首,为开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卓越的发展平台。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端外语人才,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决定针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

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斯洛伐克语、拉丁语、爱沙尼亚语、柬埔寨语、马来语、孟加拉语、希伯来语、泰米尔语、越南语、土耳其语、朝鲜语、祖鲁语。

我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指导下,将参考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级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三、招生省份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海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 31省市区。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或最近一次模考)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 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 10%以内(我校生源基地校和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4.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5.符合《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此外, 我校鼓励复语考生报考。复语考生是指熟练掌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等外语语种中任意两种语言的考生。申请复语考试的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相关考试等级证明,经我校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具有参加复语测试的资格。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 B1级(德语复语考生达到 DSD1级亦可),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 TOPIK3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 N2水平,俄语复语考生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俄语科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

五、报名

2022330日至 43024:00,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hpd.bfsu.edu.cn/aeeaps)进行报名。 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信息,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身份证、学校推荐信 (从报名系统打印 )和复语考生的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参加能力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中学阶段所学外语语种必须与高考报名所选语种一致,若因选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自负。

中学在填写推荐信之前,应将推荐考生《考生信息一览表》在校内公示 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推荐意见。

六、初审

1.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2.学校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为 5月下旬,并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七、测试

1.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测试,时间为高考后、高考出分前,具体时间及详情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2.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 50分,包括外语口试(满分 25分)和中文面试(满分 25分)

3.复语考生必须参加复语测试,考试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复语测试(满分 5分)为口试。复语测试成绩达到 3分的作为附加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否则不计入,同时取消其复语资格,但保留其作为非复语考生的资格。

八、确定测试结果

1.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能力测试总分达到 30分且外语口试和中文面试成绩均达到 15分的考生为“合格”。 达不到测试标准的考生为“不合格”。

2.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凡未参加我校测试、测试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综合评价成绩算法

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成绩为考生的高考(实际考分)、能力测试两个方面的成绩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值按 7:3的比例加总。

十、填报志愿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高考志愿。

十一、录取规则

1.录取程序开始后,由各省级招办将符合我校规定条件并且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进行投档。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依次录取能力测试外语口试、能力测试中文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3.未被录取者,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4.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能力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2.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命题与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考生可在综合评价招生初审、能力测试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仅限于申请复核考生本人的成绩(结果),对于申请复核他人成绩(结果)的,不予受理。

3.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投诉。

4.初审通过名单、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joinus.bfsu.edu.cn)进行公示

5.综合评价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处理。

十三、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能力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十四、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五、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或根据疫情防控需调整工作安排,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 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joinus.bfsu.edu.cn

招生监督邮箱:bwjjw@bfsu.edu.cn

北外2022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报考问答

2022-04-02

第一部分:政策问题

1.综合评价招生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什么?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端外语人才以及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人才。

2.什么是综合评价?

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由考生申请,通过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后,该生的高考成绩(实考分)占 70%,能力测试成绩占 30%,以当地高考满分值换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我校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也就是说,我校不再以高考成绩为唯一标准录取考生,而是加上我校的能力测试成绩,组成一个新的成绩来录取考生。

3.综合评价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 70%+能力测试成绩× (当地高考满分值 /50)× 30%

1:某省高考满分值为 750分,某考生高考成绩为 622分,

能力测试成绩为 42分,则计算结果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 = 622× 70% + 42× (750/50)× 30% = 624.4

2:某省高考满分值为 600分,某考生高考成绩为 522分,能力测试成绩为 37分,则计算结果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 522× 70%37× (600/50)× 30%365.4 133.2 498.6

4.综合评价招生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我校招生简章, 330日至 43024时,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joinus.bfs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公布初审通过名单( 5月份);

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高考后、出分前)

测试合格的考生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高考出分后);

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录取。

5.考生在哪里报名?

考生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joinus.bfs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注册及申请。

6.为什么在简章中没有招生计划?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不同于其他高校的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一般列在各省提前批,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由省级考试院对考生公布。因此,考生在报名阶段,无需选填志愿。我校会根据简章安排各省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7.招生省份有哪些?理科生能报吗?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

北外文理兼招,且文理计划数基本持平,欢迎理科学生积极报名。

8.推荐信必须提供吗?

是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推荐信。推荐信不需要单独写,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模板。中学推荐人在填写推荐信之前,应将推荐学生的考生信息一览表在校内公示 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学校公章可以是校章也可以是教务章 )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9.报名后还要做什么?

报名结束后准备高考即可。预计 5月下旬,我校初审结束后会在报名系统和招生网上发布参加能力测试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来校参加能力测试,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将不安排考位。

10.有没有关于此方面的试题或培训?

我校不提供此方面的试题,也不会进行此方面的任何培训,更没有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

11.没有申请北外的综合评价招生还能报考北外吗?

北外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与第一批次专业不同,未报考综合评价或者综合评价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第一批次继续报考北外。

12.申请综合评价招生需要报名费吗?

北外的综合评价招生不收取报名费,如果贫困学生,可以向我校申请困难补助,申请表可以从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

13.报名条件中的复语考生一定要有证书吗?

必须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

14.报名条件中省级示范校和学校优质生源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放宽到什么程度?

放宽到考生的成绩接近我校近三年录取分数线。对非省级示范校,必须满足报名条件中关于成绩的严格要求才能报名。原则上如果是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分校、分校区则排名要求不能放宽。

15.报名条件中对视力身高是否有要求?

没有。但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16.复读考生也可以报考吗?复读考生的推荐信、成绩由谁出具?毕业学校如何填写?

可以报考,推荐信和成绩可由复读学校或原就读学校出具,需由出具材料的学校盖章证明及公示;毕业学校填高考报名学校。

17.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想要转专业,可以吗?

可以。具体可到我校教务处网页( https://jwc.bfsu.edu.cn/)查看《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试行 )》。

18.报名条件中有“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 10%以内”的要求,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该如何操作?

不分文理的省份,“高三第一学期期末同科类成绩年级排名”是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的全年级排名;语文、英语的单科排名是指全年级排名。

19.地方考生已经申请其他高校的自主招生,还能申请北外的综合评价招生吗?

可以,北外的综合评价招生与其他高校的自主招生在报名和确认环节方面不冲突。

第二部分:技术问题

1.报名系统中的“考生号”是什么?

考生号是考生在全国年度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中唯一的标识性号码,确保一人一号,必须由省级招生机构按统一要求编制。

按标准应为 22+省份代码开头的 14位号码,请核实保证填写正确。

2.报名系统对浏览器是否有要求?

有。为保证报名顺利完成,请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报名系统首页提供了下载链接。

3.在报名过程中,出现了系统报错怎么办?

请截屏报错信息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 wubaizhi@qmth.com.cn

4.报名系统中“高一到高三完成的所有课程”栏目,需要填写高中学习过的所有课程吗?同一科目不同学期的成绩都要录入吗?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成绩必填,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选考科目成绩必填,其它科目成绩选填。

5.晚上可以报名吗 ?

在简章规定的报名时段内,全天 24小时均可以报名。

6.填报的信息丢失了是什么原因?

每个页面填报结束后,要点击保存,否则信息会丢失。

7.请问点击保存后可以进行修改吗?

在最后一步信息确认下载之前,都可以修改。

8.高考报名所在地是学校地还是户口所在地?

一般是高中学籍所在地。如果疑问,请咨询本人班主任。

9.参加学校兴趣小组、学生干部、参加活动的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这些材料必须是证书还是可以找有关负责人手写?

证书或者学校的证明都可以。没有证书或者学校证明的,请有关负责人手写也可以。请以图片方式上传证明材料,文件不要太大,清晰即可。

10.获奖证书图片上传有要求吗?

图片不要太大,清晰即可,无其他要求。复印件无效。

11.成绩部分有些科目只有等级( ABC或者优良合格等)没有成绩怎么填?

为保证数据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学生不能随意输入成绩 ,我校报名系统已经设置了相应的成绩和等级选项,如有未涵盖的成绩和等级,请将需求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市、区)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浙江、山东须达到一段线。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组)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特殊类型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相关高校开展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跨校培养,第三学年集中到对方大学学习。

第二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北外的学费标准是86000/学年,在基尔大学学费费用按照基尔大学当年相关专业国际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参考费用:每年学费约13000英镑,生活费约9000英镑);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1200/学年。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专业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奖学金及资助政策等信息详见我校学生处网站。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培训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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